META 16-公廁狂想曲

公廁狂想曲

文:胡金榮
編輯:安那


公廁的詭秘
1973年9月29日,《英國醫學雜誌》(British Medical Journal),刊登了一篇由英國醫生M.D. Begley寄給編輯的信,說道他有一名廿歲患上腦癇症的病人,在公廁中病發,頭部撞向廁所門。縱然門沒鎖上,但因廁格狹少,門被病人身軀頂著,病人父親無法打開,最後花了半小時才能由窗門爬入廁所去搶救,可惜當時病人已回天乏術。該醫生接著批評,廁格本身是急症容易發生的地方──例如腸道排血以引致休克,又或因持續閉氣卻同時用力而誘發昏迷、心臟病,而廁格因現代社會對空間的需求而變得越來越小,當有病人昏迷,廁格空間細小會增加搶救的難道。作者促請建築師在設計廁所時考慮病人的需要,讓門向外打開,並在緊急時方便開啟。

想不到,文章竟然會在當時最重要的醫學雜誌引起迴響:來自薩塞克斯的G.M. Hunter發表文章,討論其旋轉鎖如何保障療養院病者用廁時的安全;而布萊頓的R.N. Humpherson更提出「廁所門安全的三點建議」。可惜有關討論只是曇花一現,編輯的興趣,很快又轉回慢性哮喘的類固醇治療以及脊柱裂的醫治方案上。

今時今日,有關廁所的討論自然無法進入所謂殿堂級的醫學期刊。而近幾十年,有關公廁的研究,也漸漸成為微生物傳染病學的冷門課題。隨著微生物學發展成熟,公廁的廁格、座板甚至廁紙究竟存在甚麼細菌,偶爾只能散見於不同微生物學的期刊。但如果你所培養出來的是引發性病的細菌,你的研究分分鐘會走出寂寂無名的期刊,成為小報頭條的重點報導。而愛滋病會否透過使用公廁而傳染,仍是「YAHOO知識」以及「百度知道」歷久常新的熱門話題,還吸引不少「碩士級」網友長篇大論。民眾對公廁的戒心,除了源自對其清潔衛生的質疑外,更源於「不當」行為的忌諱:公廁被看成為癮君子交換針筒注射白粉的集散地、是備受歧視的同志戀人發生性行為的免費場所、是黑社會向小學生收保護費的暗格、是流浪漢以及乞丐的容身之所。這一切的壞印象,教我們對公廁越發敬而遠之。

如果把「公廁」狹窄地定義為「由政府提供並開放給公眾的廁所設施」,這和一般香港市民的「方便經驗」會有很大出入。相反,如果將「公廁」延伸為「任何在公共空間,由政府、私人組織抑或商業團體所設立,有意或無心地被公眾作為廁所的地方」,那整個討論就會變得更為實在和有趣。因為在香港,如果人有三急,你有四個地方可以作「解決」:分別是食環署轄下的公共廁所、鐵路車站大堂的廁所(很多時候只限於前九廣鐵路車站沿線,並且需要入閘)、商場以及食肆。食肆對非食客「借用」廁所一向都採取敵視政策。相反,商場提供「方便之門」的角色越來越吃重。近幾年,新落成的商場往往在廁所的設計和配套上下功夫,從而提高商場的格調和形象。商場的廁所若願意對外開放,其清潔程度往往亦能夠反映管理質素。這一點,我們的政府一早已經被比下去。


不容忽視的公廁政策
西英格蘭大學的C. Greed提出,公廁政策關繫城市是否可持續發展,能影響大眾健康,甚至會改變市民的交通習慣以及人口流動。不幸地,香港的公廁政策無論在質抑或量上都是明顯落後的,,不能應付人口老化、女多男少的局面。

先從「質」談起,雖然公廁質素在這十年有明顯改善,卻仍然追不上時代的步伐。加建傷殘人士所使用的廁所格,無疑是一項德政,但廁所的設計師則把傷殘人士定型為「雙手有力、下肢殘缺」的年青輪椅使用者。廁所雖然有特定的扶手設計,但對長者而言,特別是因中風而半身癱瘓,又或因腦神經退化症而出現活動障礙的病患者,仍是構成不便。

公廁也是行使人權的地方
英國老年醫學British Geriatric Society, BGS協會,於2006年發表了《Behind Closed Doors: Using the toilet in private》的指引,針對醫院以及護理院提供給長者的廁所供應以及設計作出了建議。雖然指引尚未應用至全國的公廁,但當中所提出的方向以及原則卻極有指導性的價值。協會將「廁所使用」作為人權與尊嚴的指標,並強調「私隱地如廁」的重要性。協會把人的活動能力分為六種等級,第一級為「活動自如」(mobile),第二級為「活動需要協助」(needs assistance with mobility),第三級為「不能活動,移動時需要幫助甚至儀器協助」(immobile, needs help with transfers and transit equipment to get to / from toilet),但與更嚴重的第四至第六級相比,頭三者不同之處在於病人可以在無人看守下,安全地坐下來。協會建議讓頭三類的病人能私下如廁,照顧者只需要提供協助,讓他們能抵達廁所便行。

這建議對人口日漸老化的香港有什麼啟示?無疑BGS指引只適用於護理設施,但背後的理念卻更為值得注視。首先,有尊嚴地如廁被視為人權指標,這對於把人權侷限在是否有飯食的大國,實為一項衝擊;其次,指引強調不同程度的傷殘,均能有尊嚴地如廁,而且社會應該對他們隱私如廁的需要提出協助。如廁是生理需要,當我們強調回歸社區的復康概念,而不去關注和支授長者以及復康者的需要,我們就是自打嘴巴。第三,「提供協助」成為建議的一部份,而「協助」不限於硬件的配套,亦包括人手上如何協助有身體障礙的「公廁使用者」(一個食環署發明的「中性」明詞)能夠抵達並使用公廁。有一天,公廁的服務是否能夠進行範式轉移?除了關注清潔衛生美觀方便外,在人口老化,輪椅代步的社區,公廁的庶務員再不只是清潔工,而是協助長者以及傷健人士的助理?有一天,當商場的定位再不是自由行而是銀髮市場,商場又是否願意聘用專業的護理員,讓長者遊客能在消費之餘安心如廁?

只有車站沒有廁所的香港
在「量」方面,Greed非常強調在公共交通設施,特別是公共車站設置公廁的重要性。可惜,今日主宰香港集體運輸,由香港政府作為最大股東的香港鐵路,除了前九廣鐵路沿線外,大部份車站均沒有開放性的廁所設施。港鐵為此還煞有介事建立網頁,指導乘客如何尋找站外最接近的商場去尋找廁所。你會發現,原來在鰂魚涌站你得在出閘後跑近半公里路才能找到地方方便。而黃金電腦中心,竟然是港鐵建議給予深水埗站乘客如廁的地方!看來港鐵不單促進地區經濟,還訓練尿急者的體力以及忍耐力。相比之下,台北的捷運就比香港鐵路更為貼心。台北的捷運把廁所看為便民設施之一,並會讓旅客在途中免費出閘使用非付費區的廁所,並為婦女提供育嬰房和哺乳室。

台北捷運的大股東是台北市政府,同是華人地方,為什麼與港鐵有如此大的差別?難道香港乘地鐵的人不需要上廁所嗎?我想,最大的分別,在於政府是否由民選產生。惟有民選的政府,才會想市民所想,急市民所急。手握港鐵發展大權的人,以及港府規劃交通的官員,可能已超過十年沒有使用公廁的經驗。他們當然不會知道人有三急的迫切性,更不會明白在集體運輸工具缺乏集體方便空間,其實是對公眾的集體侮辱。香港負責交通以及衛生政策的局長,可能未聽過「膀胱過度活躍症」,更可能未讀過1996年中文大學醫學院的研究,發現有兩成婦女患有壓力性尿失禁 (stress incontinence),有一成半患有急性尿失禁 (urge incontinence)。而伊利沙伯醫院與中文大學於2005年的研究更發現,有百分之八點三的受訪女士受失禁影響,連完成三十分鐘的車程也成問題!當政府和地產霸權積極把被強拍的窮困老弱以及買不起樓的八十後趕入獅子山以南,新界大西北的時候,有沒有想過他們回去市區時「方便」的需要?當然,要求香港的巴士在車內設置衛生間根本不設實際,但在隊道口的轉車站設立公廁,市民可以憑八達通確認,如廁後上車不用額外收費,根本就不是困難的事!

香港是個優次顛倒的城市,當新界居民進出市區的交通尚未完善就忙於興建高鐵;當全民的體育意識低迷時就走去申辦亞運;特首曾蔭權興致勃勃大搞的六大產業,卻看不到市民如廁的困難(公廁質量如何製造更多障礙,公廁數量如何與城市流動以及人口老化脫節)。這些政策雖不致搞出像突尼斯又或埃及的革命,也不會令老曾因尿痛而提早離職,卻一定是「超錯」的政策。就算英年排尿自如,總有尿閉人亡的日子。一眾高官,請做好心,改善一下公廁的環境,好嗎?


胡金榮
英國皇家內科醫學院院士,現任職於某公立醫院,忙到連上廁所的時間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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